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其数量为22,919,98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5.695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
3、前述股份系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解除限售,并非相应股东的实际减持安排。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为362,202,75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44,75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21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1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目前公司的股份总额为402,447,500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数量为214,866,87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53.390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2名,分别为天津心意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心意云”)、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稷”)。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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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3)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2,919,98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5.695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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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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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04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897,7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1%)的股东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897,6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1%)。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创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海创稷因创投基金的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897,6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上海创稷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创稷持有公司股份10,897,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减持的原因:创投基金的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0,897,6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创稷已于2022年1月1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上海创稷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36个月不满48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为标的股份大宗交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或以上。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与上海创稷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海创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2、上海创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上海创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暨后续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天津心意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4、持有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911,9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08366%)的股东天津心意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心意云”)决定调整减持安排,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5、天津心意云后续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84796%)。
2022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公司股东天津心意云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91486%)。
近日,公司收到天津心意云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及后续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天津心意云决定调整减持安排,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同时计划实施后续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天津心意云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天津心意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心意云持有公司股份12,911,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08366%。
二、天津心意云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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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本次减持价格区间:14.77元/股-18.60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天津心意云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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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的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天津心意云本次减持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天津心意云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天津心意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天津心意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将遵守如下规定:在股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企业减持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本企业届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0%;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本企业届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后续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8479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为标的股份大宗交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或以上。
2、后续减持计划与天津心意云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后续减持计划的相关风险提示
1、天津心意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后续股份减持计划,故后续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2、天津心意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天津心意云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及后续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