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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1月12日电 (张萌)近日,厦门市同安区出台2023年“开门稳”若干措施,安排1.5亿扶持资金,重点围绕工业商贸、金融扶持、稳岗招工、旅游住宿、项目建设等5方面出台18条措施,实现助企业、促发展、稳经济,力促新年“开门稳”“开门红”。
在工业商贸方面,同安区推出鼓励企业增产增效、用电补贴、用汽补贴、预拨技改补助、出口信保补助、促进零售业增长、支持餐饮业发展、积极促进消费等8条措施。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技术制造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单季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在金融扶持方面,同安区推出稳岗金融政策、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绿色信贷补贴等措施。其中,凡2022年底用工数200人(含)以上辖区企业,对企业2023年1—6月在辖区金融机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且用于企业员工薪酬保障、生产物资采购等日常经营的,按企业1—6月实际承担的贷款利息给予50%补贴,享受补贴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季度用工成本。对获市级绿色信贷贴息的辖区企业,再给予市级贴息金额10%的专项补贴。
在稳岗招工方面,对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期间开工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1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稳就业奖励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从2023年1月1日起,首次来同安企业(指税收归属同安区的企业)就业人员,且在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在厦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奖补。此外,辖区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招收首次来厦就业或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缴交社保费满3个月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
而在旅游住宿方面,对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2023年1—3月营业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同标准给予补助。其中,2023年1—3月营收额1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家补助20万元;其余2023年1—3月营收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家补助10万元。同时,对正常营业的A级旅游景区也按不同标准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如,2023年1—3月营收额300万元(含)以上的A级旅游景区,补助20万元;其余A级旅游景区,补助10万元。
此外,为鼓励辖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3年春节期间(1月21日—2月5日)不停工,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即累计施工人数不少于800人,且除1月21日至23日外的其他时间现场施工日均人数也达到50人以上(含)的项目参建单位,或混凝土供应量累计5000立方米以上的混凝土企业,将予以申报市建设局记录良好行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