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尘封的往事——羊城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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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是我在楼下吃了十多年早餐换来的。

那一年南方的城市仿佛一夜之间建起了鳞次栉比的工厂,那一年家乡泛起洪灾,那一年她刚好十八岁。

妈妈亲手塞给了她南下的火车票,让她南下羊城投奔姐姐姐夫,千叮万嘱下绿皮火车缓缓驶入晨曦微露的云雾中,妈妈的泪送着火车离开,妈妈担心她,妈妈舍不得她。

她不是不会读书,也不是读不了书,她的书甚至可以说比周围的大部分同龄人都要读得好,但那又能怎样呢?难不成要她成为全村第一个靠读书改变命运的开拓者吗?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女孩,除了书比同龄人要读得好,其他方面与他人无异。你看!那些初中肄业甚至小学辍学的同学去外面闯荡一年半载回来了,她们涂了眼影,抹了口红,她们身着五颜六色的服装,她仿佛看到了世界不同的样子!终于!她十八岁了,高中毕业了,也许是时候去书写自己的故事了!

三天两夜的火车坐票之行让她几乎黑白颠倒,她在迷迷糊糊中睁开眼眸,猝然一瞥到羊城的第一缕阳光,火车站外熙熙攘攘的人像是夏天桑叶堆里蠕动的蚕蛹,过往旅客嘴里叼着的香烟在太阳强烈的紫外光线下青烟袅袅,灰狗大巴载着人潮远去又搭着人流呼啸而来!

新奇占据了她的内心。

姐姐看到了她,一个劲冲她挥舞呼喊,但是在人山人海又人声鼎沸的火车站,这样的人有无数个。她的注意力都被一个装扮时髦的女孩吸引了,蓬松的爆炸头、妩媚的红色高跟鞋、黑色的连体长裙。在她的印象里,姐姐或者未来的她就该是这个模样。

终于姐姐挤过人潮的一个拥抱把她从出神的状态中拉了回来。

“姐姐!” 她兴奋地大声叫着。

姐姐身着蓝灰色的工作服,胸前写着普什玩具厂的金黄色字体,有点脏,因为布满了灰尘,姐姐的头发也失去了往日的光泽,显得干枯凌乱,像是一团钢丝球。姐姐完全不像年前回家时的样子啊,简直和那会儿判若两人,她有点失望,但是没有表现出来,也许她早该料到如此。

姐姐住的地方是城中村,离工作的地方虽然很近,但是要经过一条弯弯曲曲的三人宽的小道,小道两旁的路灯暗淡昏黄,而且有几条臭气熏天的排水沟将小道拦腰分成几段,一不留神就会掉落进沟里,所以经过此处的人们就搭建了简易的木板,刚好承受得住人和电瓶车的重量,但是踏在上面时还是有咯吱咯吱的怪响,小道居然还有几条岔路通往城中村的深处,岔路上苔藓横生,她曾和侄子遛狗时走过其中的一条岔路,走了差不多有七八分钟,才到了尽头,是一个废弃的木材加工厂,堆积的木屑夹杂着散碎的混凝土块差不多有一米多厚。她每次路过时总会想起那种侦探小说少女被人绑架的场景。脚下的步子就会不由得加快,像一阵风一样。

姐姐在玩具厂已经是个熟工了,负责玩具的模具压塑和挤塑成型。可她却得从基础工做起——流水线上组装玩具,除了姐姐,她感觉整个工厂的人好像都在嫌弃自己,嫌弃自己手脚慢,嫌弃自己的心高气傲,可不是嘛,自己来大城市是来追寻自己不一样的世界的,怎么会忍受这种重复性、机械性的工作呢,只有没有灵魂的躯壳才能应付这种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的折磨。

她又陆续换了几份工作,最后在一家插花店立稳了脚跟,工资已经不是她衡量的第一标准,关键在于能不能让自己活得开心,在于能不能让自己见识另一个不同的世界,她觉得自己有的是时间去试错,有足够的精力去应付社会冷暖。

花店里最主要的顾客是买花给女朋友的男青年们,不像自己在家乡和工厂里遇到的那些不修边幅的男人,他们跟女孩们一样有精致的打扮。她经常幻想未来的某一天,有一个男的留着三八分的郭富城同款发型,穿着印花图案的衬衫,再搭配上同色系的高腰阔腿裤,他最好是骑着黑色大气的机车,停在花店的门口,手捧一束鲜花等她下班,并在几个同龄女孩和老板娘难以置信的表情中扬长而去!

可是幻想归幻想,港片里的男明星没有,花店隔壁的早餐店老板倒是她热烈的追求者,这个老板离了婚,而且还是属于那种地中海早期、啤酒肚中期、油腻圆滑晚期的广东人,他不仅给她送早饭,还经常用他半生不熟的粤式普通话对她嘘寒问暖!她觉得自己哪怕单身一辈子也不会跟这样的人有半点可能。

日子就这么波澜不惊地悄悄过着,直到她在一天傍晚下班的路上遇到了飞车党。飞车党——一个国人陌生又熟悉的名词,这个活跃在90年代末21世纪初南下打工人的恶梦中的存在,它也成为长在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身上的一块丑陋的“牛皮癣”。当然它也成为了她一生的噩梦!

那天,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昏黄的路灯在雨中更加的暗淡,随时都有可能因为短路罢工。姐姐先接了侄子回家,她只得鼓起勇气一个人勇闯回家的小道,一路上她给自己唱歌壮胆,走过阴沟上一块又一块的木板,再转过前面的木材加工厂,就到姐姐租住的房子了,她的眼皮在不停的跳动,就像那刻她忐忑不安的心脏,就快到了,突然一阵轰鸣声撕破了天空,也撕破了她回家的道路,一个戴着浅黄色头盔的男人骑着摩托车横亘在她的面前,空气就在那一秒凝固,她的左脚后跟往后一退,右脚尖往后一转便发了疯地奔跑。雨中的她像一只飞燕,只要飞出这条小道,外面就是车水马龙,那就是能得救的天堂。

速度可以甩开危险,但也带来了危险,平时保护她安全到家的木板再也无法承受她飞奔的重量成了阻挡她的回家的障碍,她一脚踏断木板,整个人像断了线的风筝跌落下排水沟,一阵钻心的疼痛从右脚袭致全身,腥丑的沟水夹杂着雨水湿透了她的全身,她拍了拍失去知觉的右腿,只有寄希望于勉强能动的左腿,她想要倾尽全力爬起来,双手已经够着了排水沟的水泥边缘,但随之而来的是摩托轰鸣声的由远及近,她能够听见摩托熄火的声音,也能够听见绝望正在一步一步向她靠近。

她的嘴被不知是腥咸的帕子还是袜子的东西塞住,一个满脸横肉的歹徒把她抗进了小道右侧的废弃的木材加工厂,任凭她又抓又打,歹徒纹丝不动,她被重重的摔在厚厚的木屑和混凝土块上,一块突出钢筋透过她的上衣,扎进了她的后肩,鲜血汩汩地流出来,她几乎晕死过去,就在歹徒要为非作歹时,一道微弱的手电光突然从斜上方照下来,这道希望之光的源头是一个男人,男人站在加工厂的二楼,她看不清楚男人长什么样,但下意识觉得应该是个英明神武的男人。

“冚家铲!醒目啊!闲事莫理,众地莫企!” 歹徒恶狠狠地直盯着那个男人,恨不得用几句话就把男人吓跑。

男人缄口不语,继续用手电筒照着歹徒。

“扑街仔!” 歹徒抓狂地捡起地上的石块和木头就往男人的方向扔过去,他的力道很大,石头击在墙上发出雷鸣般的声响,有几块还是很有威胁,差点击中男人,男人左闪右躲才逃过一劫。但是男人的手电筒仍然不偏不倚照在穷凶极恶的歹徒脸上。

歹徒依然不愿意放弃这近在咫尺的“猎物” 他觉得可能是这个男人也想要分一杯羹,于是他冲着男人大喊:“朋友!我知你的想法,下来一起开心开心,点样?”但是他一边这样说一边却用余光寻找着铁管木棒之类的东西。

男人不为所动,仍像一座巍峨的山一样挺立在那里用手电筒直射着男人。她真的好怕好怕他突然的妥协,她这辈子都没有像那天一样,那么地依靠着一个男人又那么地相信着一个男人。

飞车党之所以为飞车党,就是在于他们的穷凶极恶和丧心病狂,但至少他还是个畜生,脱不脱生物规律的范畴,不可能在手电筒和男人目光的双重加持下,还干得出伤天害理的事。

歹徒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留下她和男人双目对视,虽然依旧看不清男人的样子,但是她凭借着暗淡的光记住了那双勇敢、坚毅、闪烁着火花的眼睛。雨渐渐停了,男人却没有离开,可能怕歹徒杀回马枪,他继续站在那儿,像一尊雕塑。

她却渐渐不支,摔伤加上失血过多,她的意识有些恍惚,她在迷迷糊糊之中好像看见那个男人朝自己走过来,她嘴角微微上扬,终于闭上了双眼。

醒来后已经是第二天了,她躺在灰蓝色的病床上,周围却都是陌生的面孔,她一度以为只是一场噩梦,但是身上钻心的疼痛告诉她这场噩梦的的确确发生过,这时护工也进来告诉了她昨晚来这儿的经过。原来昨晚她是被一个男人扛到医院来的,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男人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走了,她当时伤得很严重,左腿内侧肌肉撕裂,右腿骨裂,后肩被钢筋刺透的伤口已感染上破伤风,加上严重的刺激惊吓导致的神志不清,医院只得先给她做手术,再报警。等闻询而来的姐姐姐夫终于落下心中的巨石时,她早已在心中酝酿好了一套说词。

她告诉他们昨天她想家了,想去爬爬后面的白云山,爬到一半的时候就跌落悬崖,幸好有路人看见……

姐姐抱着她后怕地痛哭流涕,姐夫则比较淡然,他觉得比起飞车党,摔伤已经算万幸了!

她何尝不想找个人倾诉那晚的遭遇,可是她不想让姐姐更不想让妈妈担心后怕一辈子,她宁愿自己一人去忍受这个噩梦,这个秘密只能自己和那个男人知道,可是那个英雄在哪呢?

她白天鼓起勇气又去过一那个木材加工厂,她看见地上的血槽,内心一阵翻江倒海,强忍着悲痛,她发现了楼梯,生锈的铁门没有上锁,楼上有一张农村常见的架子床,有一个煤气罐和做饭的铁锅,再也没有多余的东西了,她以为他要回来,便给男人留了信,信上付上了自己的寻呼机号码,可是她的寻呼机却从来没有想过,她又去过几次那儿,信依旧在,没有被拆开,其他东西也没有被动过的痕迹,她终于明白那晚的英雄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终究没能踏过那一晚,噩梦始终陪伴着她,于是她一心地扑在插画店的工作上,别任何人都干得出色,她也不拒绝早餐店老板的追求,她想要努力地去忘记那一晚的事,想要探索活出自己的世界。可惜她做不到,她一经过那条小道,内心就会涌现那个歹徒的满脸横肉,她一听见广东话,就会不自觉地心悸。她知道自己必须离开,只有离开羊城,她才能尘封这个秘密,也才能让自己在噩梦的逼迫下喘息。

坐在回家的火车上,她看着暮霭沉重的南方大地,潸然泪下,她盯着这个人来人往的城市问道:“能忘掉重新开始吗?” 只听见火车喀嚓喀嚓驶向前方。

她是我楼下早餐店的老板娘,至今她的母亲都不知道那天晚上的事,她说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噩梦已经没有那么频繁了,但偶尔还是会把她惊醒,她还笑着对我说也许只有她哪天得了老年痴呆或者死了,才会彻底解脱!我凝视着她的双眼,那是一汪无比碧绿又饱经风霜的深潭。

我很认真地问:“是真的吗?”

她的笑容逐渐收紧,“真的啊!” 她说!

“你倒是解脱了,那人家李老板呢?” 我笑着问道。

“呵呵,他啊?他比我早解脱了呗!” 她知道我开玩笑,她脸上收紧的笑容又开始浮现。

“李老板!你听到没?老板娘咒你早点得老年痴呆。” 我大声朝里面喊道。

“你说什么,靓仔?” 地中海晚期的李老板操着一口广式普通话,慢悠悠地端着我的云吞面走出来。

我看着他端过来的云吞,口水都淹到了嗓子眼,“我说李老板你可千万不要老年痴呆,你们家的云吞,我要吃到死!”

李老板就是当初追求她的早餐店老板,在她悄无声息离开羊城返乡后,李老板居然后脚就跟到了内地。女人的内心最柔软莫非两个时刻,一个是她受伤后急需温暖而那个温暖又恰恰不是亲情和友情可以替代的时候,再一个就是一个男人持之以恒的追求哪怕是跨越千山万水的奔赴!而以上两种李老板都占了。她和他终于走到了一起!

她其实很幸运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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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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