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十一假期将至,文化和旅游部9月23日公布六类旅游执法指导案例,提示广大旅游者审慎甄别旅游产品,理性选择合法正规的旅游服务,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指导案例中,有以康养活动招徕旅游者的,有购物送旅游的,有网络招徕的,有旅拍的,有“不合理低价游”的,这些案例的公布,也为消费者避开旅游的那些“坑”提供了参考。
据了解,近期,文化和旅游部持续加强旅游市场执法,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力地规范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旅游业复工复产复业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2021年3月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排除因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而产生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13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旅游市场经营单位4.3万余家次,立案调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758件、办结597件。文化和旅游部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为重点,集中检查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各类网站1315家,目前已责令829家旅行社自查整改,注销147家网站、175个网络推广用户。根据执法检查发现的线索,文化和旅游部已分四批部署查处182家涉嫌违法网站,严查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文化和旅游部将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列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重点,在专项整治、假日市场执法、“体检式”暗访评估、网络监测、执法培训等各项执法工作中加强部署,严查“不合理低价游”,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天津、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甘肃等13个省(区、市)已依法查办了一批“不合理低价游”案件,对46家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有力地震慑了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文化和旅游部9月23日公布的六类旅游执法指导案例,也是专项整治行动第四批指导案例,文化和旅游部欢迎社会公众通过举报电话12318和举报平台jbts.mct.gov.cn对违法违规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举报监督。
这些案例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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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康养活动、招徕。江苏宇途康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不具备旅行社业务主体资质的情况下,以赠送大米、鸡蛋、食用油等方式,招徕老年人到“康养基地”参加旅游“会销”活动,并组织184名“VIP贵宾”参加旅游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江苏省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柒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购物送旅游。卜某某以“加10元送旅游并加送30个红心咸鸭蛋”等方式,销售玉米糁、羊奶粉等农产品和保健品,组织50名旅游者参加“白马湖金秋赏菊1日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网络招徕。鲍某某在快手平台发布旅游产品短视频,招徕15名旅游者,计划组织前往五台山旅游,被执法人员及时制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旅拍。婺源县黄容摄影创作有限公司通过自建网站发布“‘春色满园’婺源四天摄影创作团”等包价旅游产品信息,招徕、组织18名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共计收取团费38440元,盈利521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江西省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不合理低价、收取“人头费”。天津辉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人175元的价格组织两名旅游者参加“‘厦门故事’厦门一地双飞5日”旅游活动,其间隐瞒旅游行程、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真实情况,并以每人800元的价格收取地接社“人头费”。天津辉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十五日、罚款伍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负团费、收取“返佣”。桂林畅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人140元的价格向玉林市神州行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另案处理)支付“买团款”,为55名旅游者参加的“桂林龙胜三天两晚游”提供地接服务,在旅游行程中隐瞒具体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真实情况,收取“返佣”等不正当利益共计3860元。桂林畅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一个月、罚款陆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