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4月26日电(记者 李晓伟)据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6日消息,为推动旅行社纾困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减轻旅行社现金流压力,拓展其发展空间,该厅近日下发通知,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全额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按照该通知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期间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此外,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旅行社需填写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表或者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表,提交相应资料由该省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办理。
同时,各市文旅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将相关政策通知辖区旅行社,主动对接金融机构给予政策支持,优化创新办理流程,为旅行社提供“不见面”“零跑动”“一站式”便捷贴心服务。(完)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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