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4日通过长春本地旅行社“长春海外旅游公司”报名参团北京旅行社“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布拉格+德法意瑞13天”旅行团,1月14从罗马返回长春,途中中专叶卡捷琳堡,14日到达长春后发现我们俩人托运的行李箱丢失,机场的工作人员查询我们的托运小票发现没有任何行李流转信息,告知我们要查一下,并且联系一下罗马机场以及叶卡捷琳堡机场确认一下行李位置,当天晚上告知我们行李被遗留在叶卡捷琳堡机场,不明原因未上回长春的飞机,并且告知下周会到长春机场,让我们到时候去取。第二周我们去机场取行李的时候拿到箱子我就明显感觉箱子轻了,我没有打开箱子封条并且立马联系机场工作人员称重,我们行李条上显示从罗马上飞机时箱子重18kg,结果长春机场给我箱子称重显示只有12kg!!!称重完我打开箱子发现确实丢了很多东西,有两套刀具、一瓶香水、衣服、围巾、化妆品等等。机场的工作人员见状也给我开了物品丢失证明,让我拿着证明去找航空公司理赔。
我们在长春机场找乌拉尔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理论,给我的答复是:“我只能把你们丢失行李的资料发邮件以及快递给叶卡捷琳堡总部,理赔我这里理赔不了”,然后告知我们要联系乌拉尔航空公司北京办事处电话010-64530848进行投诉,随后我再打电话咨询总部处理进展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接电话后态度很恶劣的回复我再给她打电话就要报警。
我们只能联系乌拉尔航空公司北京办事处,得到的回复永远是“已上报叶卡捷琳堡公司总部,目前等待叶卡捷琳堡总部回复”,并且态度永远是极其不耐烦,一直到今天2018年6月22日,将近有半年时间过去了,仍未给出任何处理方案。
我觉的我们选择跟旅行社出游就是为了省心,但是北京旅行社“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做为地接旅行社出发前并未告知购买的往返机票是一家国外航空公司的机票——乌拉尔航空公司的机票,也并未提醒乘坐国外航空公司的飞机托运行李要购买行李险比较保险,因为一旦出现行李丢失国外航空公司理赔很难(后面我会说明为什么国外航空公司理赔很难)。并且事后在我走投无路联系该旅行社时得到的回复是:“要不您起诉吧,把我们旅行社一起告了”。
随后我咨询律师起诉事宜,律师回复乌拉尔航空公司做为国外的航空公司就算起诉,能否都到庭都很难说,并且就算有法院的判决,能否执行依然未知,至于强制执行更是涉及国际之间的交涉,所以维权时间可以确定会很长并且难度很大。且机票上没有“乌拉尔航空公司北京办事处”或者“乌拉尔航空公司长春办事处”的字样,所以这两个办事处也很难做为被告主体。至于起诉旅行社,不仅要去北京才能起诉,并且也不好估量维权能否实现。
我知道我已经很难维权了,之所以写出来就是想提醒更多人,不要再有类似这种情况发生。
PS:我们一个团一共12个人,托运行李丢了两件,可见乌拉尔航空公司是一个多么“靠谱”的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