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9日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第二支队”)获悉,该支队近日公布一起典型案例,外地游客通过海南悦某国际旅行社报名旅游,该旅行社不仅不签订旅游合同,还擅自安排付费项目。日前,针对该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市城郊人民法院已依法强制执行其行政处罚30000元及加处罚款29990元。
据了解,2021年7月16日,浙江游客吴女士致电12301旅游服务热线,称其通过海南悦某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三亚6天5晚游行程,旅行社擅自更改入住酒店,而且其报的是纯玩团,但旅行社导游却带其前往玫瑰谷购买化妆品,以及前往玉器店和乳胶店等购物场所购物,报名时旅行社工作人员称只有几组家庭包一辆小车,实际却是一辆大巴车,车上人非常多,故投诉要求旅行社给其合理说法并退还差价。
接到投诉后,经第二支队执法人员调查查实,2021年7月11日至16日,海南悦某国际旅行社接待游客吴女士一行3人报名参加三亚6天5晚游,收取报名费用3800元,海南悦某国际旅行社未与吴女士一行3人签订旅游合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并参照《海南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南悦某国际旅行社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款30000元。
因海南悦某国际旅行社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其加处罚款29990元,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9月30日,市城郊人民法院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海南悦某旅行社划扣银行存款执行完毕。
【来源:三亚日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