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市文旅公司)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6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招聘岗位为丽水市文旅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浙江百山祖公园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众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丽水市秀山丽水药品零售有限公司)的相关岗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丽水市文旅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学科和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个人无严重不诚信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所需资格条件栏。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工作经历”以社保缴纳记录和工作证明为准(工作证明可提供以下其一: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自主创业者提供营业执照及年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在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企业的人事、财务岗位,也不得报考与企业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考人员需服从公司工作岗位调配。
(五)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文旅公司统一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委托丽水市智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岗位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综合管理岗1、综合管理岗2采取线上报名。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证明。
其余岗位线下报名,线下报名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共7项(一式一份):
1.《丽水市文旅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及一寸彩色近照1张;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有关材料;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对应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6.个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总结(1500字以内)及业绩佐证材料;
7.其他所获荣誉材料。
其中个人近三年业绩总结材料须以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名称为(姓名+所报岗位),发送至lsswlt@163.com邮箱。提交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确认邮件已发送成功。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线上、线下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8:30—2月15日17:00(线下报名时间8:30—12:00,14:00-17:00)。
线上报名网址:https://jinshuju.net/f/C2GbWn
线下报名地址:丽水市清远街133号丽水市文旅公司二楼报名处。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按所报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由丽水市文旅公司确定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重新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具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签署委托书(详见附件4)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审查。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除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指印。
(三)比选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用比选。综合管理岗1、综合管理岗2比选指标主要包括毕业院校、学历、政治面貌、学生干部、所获荣誉、资格证书、在校综合表现情况等,根据报名提供相关材料赋分。
其他岗位比选指标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和学历等,根据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赋分。
比选成绩仅公布进入下一轮资格复审或面试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线上报名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面试
本次招聘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以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及面谈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六)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并查阅个人档案。考察对象不符合任职要求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其中子公司副总经理1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单位薪酬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3.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水市文旅公司网站、“丽水市文旅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通畅。
本公告由丽水市文旅公司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丽水市文旅公司党群工作(人力资源)部,0578-2073324、0578-2073332
监督电话:丽水市文旅公司纪检监察室,0578-2073381
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