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超范围承揽旅游业务,旅行社被罚20万元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9日讯(记者王刚 通讯员罗申华)3月9日,2018年“3·15”湖北消费维权新闻通报会举行。会上,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物价局、省旅游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工商局等部门通报了各自领域的2017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依据省旅游委的通报,2017年3月2日,湖北籍游客朱某在武汉中国旅行社松涛苑门市部报名,参加了该社组织的巴厘岛七天五晚旅游。行程中,朱某在活动时不幸发生意外身亡。

经查,武汉中国旅行社松涛苑门市部在接待招徕这起旅游业务时,使用自印的《旅游合同》和私刻的印章与游客签订了这起旅游业务。门市部收取游客团款后,不交旅行社总部财务、不上旅行社总部业务系统,不报旅行社总部计调统一操作,而直接与地接社确认了旅游业务,并付款完成交易,获利401元。

经武汉市旅游委核查,这是一起典型的旅行社门市超范围承揽旅游业务的案件,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其门市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武汉市旅游委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武汉中国旅行社总部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01元,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悉,这也是湖北旅游系统目前罚金最高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例。

据介绍,旅行社的门市,其业务只能在招徕、咨询和代签旅游合同的范围内,不能以旅行社的名义组织操作旅游团队;设立门市的旅行社总部,应从公司法规制度、财务制度和监管力度等方面强化对门市的管理,对问题门市要坚决采取必要的措施整治处理,否则一旦出现重大问题,将会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查办。

【编辑:陈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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