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2年1月—12月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本文转自:甘肃日报

  

  2022年1月—12月,全省14个地级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0.2%;PM2.5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均值为57微克/立方米;SO2浓度均值为12微克/立方米;NO2浓度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CO浓度均值为1.1毫克/立方米;O3浓度均值为134微克/立方米。

  2022年1月—12月,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分别为:甘南州、陇南市、嘉峪关市、张掖市、庆阳市、酒泉市、金昌市、天水市、定西市、临夏州、武威市、白银市、平凉市、兰州市。

  2022年1月—12月,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排名由好到差分别为:陇南市、兰州市、天水市、临夏州、白银市、张掖市、酒泉市、武威市、甘南州、定西市、嘉峪关市、庆阳市、金昌市、平凉市。

  说明: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综合考虑了PM10、PM2.5、SO2、NO2、CO、O3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越靠前,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越好。3.主要污染物项目名称越靠前,该污染物在当月为主要污染物占比高。“/”表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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