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吴涵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吴涵渠先生函告,获悉吴涵渠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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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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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涵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288,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7%;吴涵渠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4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10%,占公司总股本的1.29%。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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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2、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涵渠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存在质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吴涵渠先生出具的《关于质押及解除质押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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